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审定“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作为“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夯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分别制定工作行动计划,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人;要层层压实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各成员单位于5月30日前将成员单位联系统计表(附件5)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发改局,按照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的时间节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查,实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进度落实到位。对工作推进缓慢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严肃追究问责。(四)加强宣传引导。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新闻传媒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煤改气”“煤改电”工作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提高人民群众对“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良好氛围。供电、天然气企业要深入村庄(社区)向群众发放安全用气、用电知识手册,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煤改气”“煤改电”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附件:1.永济市冬季取暖“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2.2018年冬季取暖“煤改电”需求调查表3.2018年冬季取暖“煤改气”需求调查表4.2017年“煤改气”工程统计表5.永济市“煤改气”“煤改电”工作成员单位联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