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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保密协议-样本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47KB

文档介绍
放弃追究乙方随后或持续违约行为的权利。第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5.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2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深圳司法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深圳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5.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的其它部分。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6.1本协议自双方于年月日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双发合作协议的有效期限或提供平台维护、技术支撑的有效期限。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经向乙方提供或披露的本协议范围内的保密信息也受本协议约束,此时本协议于该等保密信息提供或披露时发生效力。6.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6.4本协议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6.5本协议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协议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6.6对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6.7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甲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乙方:法定代表人1/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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