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期清查1.时间:每周的星期日返校、星期一班会课。2.组织行动者:门卫、班主任。(二)不定期清查1.时间:每次行动由学校安排确定时间。2.组织行动者:全体领导干部和班主任。(三)清查收缴的物品种类:1.管制刀具、铁棍、钢管、仿真枪等器械;2.打火机、香烟、易爆物品;3.MP3、MP4、手机等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4.其它不良书刊、容易伤人及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五、工作要求1.要大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打火机和香烟等物品进入校园的危害性,使学生明白藏匿、携带、使用管制刀具和吸烟的违法性和危害性,主动远离刀具和吸烟。要教育学生不得携带影响学习的不宜带到学校的各类物品。2.各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并作好化解和教育。同时各班要开展检举揭发,及时发现坏人坏事并做好处理。3.在不定期清查日进行清查时,由年级主任牵头,负责组织好领导和班主任教师。每一次的统一行动,必须做到密切配合,协同作战。4.各班主任要多深入教室,做到定期清查与不定期清查相结合。5.清查行动中应对学生书包、桌斗、等各个地方认真检查,做到清查彻底,不留盲区。6.具体措施中4条由政教处负责组织实施。7.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六、对清查收缴到的物品和携带以上物品学生的处理:1.对管制刀具、铁棍、钢管等容易伤人的物品和打火机、香烟予以没收。对携带者及时通知家长来校配合教育,学校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送公安机关处理。2.对MP3、MP4、手机等不宜带到学校的物品班主任保管好,通知家长前来领取,对携带的学生做好教育。3.对经多方证实,确有存放管制刀具或违禁物品嫌疑而又拒不上缴的学生,学校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其思想工作促其上缴,查清携带原因,消除隐患;情况严重的可与派出所联系,由派出所强制收缴。功山镇初级中学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