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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72KB

文档介绍
张家川县第四幼儿园住宿教职工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教工宿舍及食品加工间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防火、防盗、预防煤气中毒,确保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特与住宿教职工签订本责任书。因违反本责任书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及学校各项安全制度。2.正确使用液化气,液化气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并处于有效期内,正确安装燃气灶具,定期检查煤气灶是否漏气,定期检查、更换降压阀燃气管等,不使用时要关闭液化气钢瓶的阀门。3.使用液化气、明火时要做到开窗通风,防止煤气中毒。4.不准改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使用电器不得超过相应负荷,因超负荷用电造成公用电器损坏要承担赔偿责任。5.做到人走关灯,用完电器后拔掉电源插头,双休、节假日断闸。6.夜间睡觉关好门窗,人走要锁好门窗,防止被盗案件发生。7.宿舍及过道、食品加工间内外要定期打扫,煤气灶台各人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8.发现安全隐患果断处理,及时报告。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职工各执一份,本责任书长期有效。学校(盖章)住宿教职工:20XX.10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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