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吊具索具的生产制造过程必须接受质检科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并经检测检验(包括探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第二篇、吊具索具使用管理规定及报废处置制度第一节、吊具索具使用管理规定1、吊具索具的使用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在额定载荷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理论上不得超过额定工作载荷的80%)。2、吊具索具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3、使用部门必须落实管理人和操作者的安全责任,建立吊具索具管理台帐。4、使用吊具索具的部门应由专人定点管理和维护保养,报废或不合格的吊具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5、使用者应熟知相应吊具索具的本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标准。6、所选用的吊具索具应与被吊工件的外形特点、物理特性及具体要求相适应,不具备使用条件的不能使用。7、作业前,应对吊具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检查内容如下:①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②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磨损、腐蚀、裂纹(含焊缝)、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③主要零部件,如吊钩(含直柄吊钩螺母防松装置)、吊耳(耳轴)、卷筒、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连接、夹持吊具钳臂(含爪、吊牙)、开式齿轮等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④吊具索具的链环、钢丝绳、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配件的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⑤吊挂前,应正确选择吊点;提升前,应确认捆绑是否牢固。⑥吊具及配件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相应吊挂状态下的最大工作载荷。⑦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具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应加护角防护。⑧使用完毕的吊具索具必须及时放回存放点,不得随意放置或直接置于吊钩上。⑨使用者在使用前对吊具索具进行常规目测检查并判定是否悬挂扎带色标。8、使用者在使用时,必须与工件连接好,保持平直,不得打结、扭转等现象。9、不吊摇晃很大或振动很大的物体,起吊较重物体时应考虑吊索的拉力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