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师生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发现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身体伤害应迅速送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2.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3.做好家长、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基地的稳定。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三)、恶性伤亡事故。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的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四)、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安全第一,基地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的教育活动,都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扩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五)、人为破坏。1.加强基地保卫,阻止外来人员进入基地内。2.发生暴炸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基地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