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最新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二、从关键环节入手,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我市惩防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大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的思路寻求治本办法,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全市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市纪委协助市委制定出台了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实施细则》,就不断适应我市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进行了系统、科学的谋划,并分阶段、分步骤逐项加以落实。在此基础上,今年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紧紧围绕权力运行中的决策、执行、制度、监督等关键环节,就“三重一大”事项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刚性约束的规定,提出了有效管用的监管措施和办法,同时明确了落实制度的保障措施,完全符合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体现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改革思路和方向,特别是充分体现了四中全会关于以整体性、建设性思路和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同时,《若干规定》覆盖面广,体系性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充分,做出的规定和提出的措施切合我市实际,监管措施政策界限明确,易于操作,具有前瞻性、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若干规定》的出台,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良好反响,得到了中纪委、自治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中国纪检监察报》、《内蒙古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