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扣2分;缺交作业,每次扣3分;以书或资料遗失为由不完成作业,扣4分;完成作业不认真被老师点名批评扣1分;小组长不向科代表反映未交作业的同学,小组长每人(次)扣1分。 第21条照抄作业或故意把作业借给同学照抄者,每次扣5分,并罚重做。第22条未按时完成各科记背任务,每次扣2分。第23条考试不遵守纪律,每次扣1分;不诚信,作弊者扣5分。二、荣誉榜(加分细则)序列细则第01条主动为班集体服务、好人好事、举报不良现象,每次加2~5分第02条主动协助老师工作,热心帮助同学解决困难,每次加2分第03条向班级提合理化的建议并被采纳,每条加1分。第04条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加2分第05条连续一周无违纪现象,加2分第06条连续一周无不良举止言谈,与同学关系融洽,每周加3分第07条以小组为单位,连续一周无任何人违纪的,全组每人加2分第08条每周劳动积极,清洁卫生无扣分,当周的清洁值勤组则要每人加2分,组长加4分第09条拾到东西交公,加1—2分第10条连续一周无拖欠作业,保质保量完成,加2分第11条每周按时按量完成各科背记任务,加3分第12条每周每天向老师提出一个疑问并得到解答,加5分第13条以小组为单位,连续一周无人任何人拖欠作业的,小组每人加3分。第14条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每周加3分。第15条班委干部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每周加5分。第16条学校统一组织的检测中总分进入全级前50名或成绩进步10名,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15分;总分进入全级前60名或成绩进步前5名,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10分;总分进入全级前80名,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5分。第17条代表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期末在总平均分中,每人次加2分;获得名次或为班集体争得荣誉,期末在总平均分中每人次加3~5分。第18条获得各项荣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等)期末在总平均分中加10分三、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