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A.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撒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C.奖励)。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D.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A.驶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A.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B.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A.拘留)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B.200)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B.2000元以下)元以下罚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C.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D.扣留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B.扣留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D.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