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交与甲方。乙方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单位安全、治安、防火管理有关制度的宣传教育;㈡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负责查办。对私拿、盗窃甲方财物人员,由甲方保卫部门按规定呈办、处罚。丢失在甲方领取或借用的器具,由丢失照价赔偿;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闹事,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工期损失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处罚人民币2000.00元/天,延期超过15天(含15天)后,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5000.00元违约金;绝不允许打架斗殴、不听从甲方及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等现象发生,一旦发生以上现象一次甲方视情节轻重罚款500.00~1000.00元人民币,若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且甲方有权拒付工程劳务费;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一切安全防范措施,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指挥,甲方将不定期检查乙方的安全防范工作,对防范不到位的将视情况给予警告、责令整改、经济处罚。发生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十二、其他㈠本合同签订后,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业主与甲方双方以下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工具和人员撤除施工现场。但甲方必须为乙方撤除提供条件,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工程款。乙方无故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拒付已完部分工程款,其损失由乙方自付。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乙方必须承担经济责任;㈡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等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更换,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的损失和责任。十六、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付清尾款后自动失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