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四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并询问与疫情相符症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园内严格执行卫生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4)加大进出园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幼儿园。(5)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家长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3、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在四、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不去疫情区,外出幼儿和去疫区的人员返园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席幼儿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幼儿园。(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园内不组织教职工、幼儿、家长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4)对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5)每日公布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采取全园停课或者部分停课措施。5、园内疫情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关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对在园内出现症状发病者、疑似患者立即通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就诊,并在家隔离观察。对上述人员经过的地区(场所)、接触的物品及呕吐物、排泄物进行临时消毒,暂停人员流动,临时封闭出现病例的教室、楼层,采取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做好登记以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