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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程序和规则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9KB

文档介绍
本单位的项目; 3、各学科组主审专家介绍审阅项目情况,学科组根据无记名投票排序结果、经费和控制项目数提出是否资助项目的建议; 4、支持创新是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资助的主要宗旨,评审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和保护创新性强的项目,学科组对创新性强的项目如不能取得共识,可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审查; 5、对于同行评议分数较低项目建议给予资助,或对于同行评议分数较高项目建议不给予资助,学科组讨论时,主审专家必须提出明确理由; 6、项目的评审要与资助项目的后期管理结合。对资助项目完成质量优秀、成果突出的申请者的申请项目,可提请学科评审组重点评议建议优先资助; 7、学科组组长认真填报《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立项评审意见表》,并提交《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建议资助项目主持人信息统计表》。两种表格及《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立项评审选票》格式附后。五、重点项目立项评审(评议、答辩)规则重点项目是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简称科学基金)为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科技前沿领域的学术带头人而特别设立的。重点项目平均资助强度15万元,申请者年龄在立项评审年度1月1日未满45周岁,并已获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副教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申请项目经同行专家评议达一定分数线后通知申请者到场答辩,其答辩规则如下; 1、各学科组主审本学科将答辩的申请项目,答辩会前要认真预阅答辩项目的申请书并进行组内排序。 2、申请者自备幻灯片、投影薄膜,项目介绍15分钟,并接受专家提问,答辩。 3、答辩分工业组、生命组进行,各组答辩完毕,专家无记名投票表决,由专家票数多少结合学科组排序决定是否给予资助。每个建议资助项目,专家同意票需半数以上。 4、专家评审组将投票结果在本组内公布并经组长签字后,提交评审委员会逐项审核,提出建议资助项目的名单。 5、重点项目的评审应遴选出最优申请项目予以资助,坚持宁缺勿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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