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形护栏安装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等条例甲方将遂宁市安居区安西路建设工程波形护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作业,并达成如下条件:工程内容遂宁市安居区安西路建设工程波形护栏安装工程,建设工程路段总长4816米,其中立柱间距4m合计长度1056米,立柱间距2m合计长度3760米。工程单价单价以每米元含二次转运,材料管理机械费人工费。民工生活住宿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工程义务乙方负责购买工程中一切主材,辅材。并承担材料的运输,转运费。乙方必须管理好甲方交给的材料,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无条件按原材料进行赔偿材料费。在施工途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穿安全背心。在施工途中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因安装、运输中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工程质量要求护栏安装要求横平竖直,造型美观。工艺必须按甲方要求施工。在施工途中造成的不合格甲方通知乙方立即到整改所造成的返工费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乙方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期,不得拖延,提前一天拖延一天,奖励或处罚人民币2000元,不可抗拒的因素所延期而顺延。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作业工期为30天,从开工之日起算起。工程款支付完工5公里甲方支付工程款3万元。待工程完工后1月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约之后本合同生效,如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在施工中途违约,甲方将终止本合同并拒付一切工程款。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法人签字:乙方法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