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砌石方工程承包合同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0日内进行验收。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二)乙方责任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由责任方负担。4、材料距离施工现场超过50米远时,甲方提供机械配合。不产生费用。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第六条合同纠纷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1、提交新郑市仲裁委员会()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附则(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第八条附加条款1、因甲方引起的误工、停工两天后,每人每天补贴给工人150元,机械费(按市场价)补贴。甲方(发包方):(章)乙方(承包方):(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