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2816+0.9%(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该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由浙江省钱塘江北岸险段标准海塘工程建设指挥部分别委托海宁市钱塘江险段标准海塘工程指挥部、海盐县标准海塘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杭州段政策处理工作由杭州市城市防洪堤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该工程初步设计批准征用土地1504亩(其中海宁1074亩,海盐155亩,杭州275亩)。因设计变更,工程报批征用土地1581亩(其中海宁1001.12亩,海盐305亩,杭州275亩),实际完成土地征用1680.69亩(其中海宁1001.4亩,海盐304亩,杭州段结合城市防洪堤建设,实际征用375.29亩)。海宁段1001.4亩土地使用证已办理,海盐段168亩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海盐段尚有136亩及杭州段275亩未报批。本工程政策处理合同由地方指挥部与乡镇人民政府签署,补偿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征地和拆迁安置工作已由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海宁、海盐段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完成。二、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一)单位工程验收情况该工程共15个单位工程,共组织了6次单位工程验收,验收会议由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主持,验收委员会由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组织实施单位、监理、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政策处理单位等代表组成。所有单位工程均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二)专项验收1、档案验收2005年1月19日,浙江省档案局会同浙江省水利厅组织并通过了该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等级优良。2、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2006年6月8日,海宁市人民政府组织通过了海宁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的专项验收。2006年6月8日,海盐县人民政府组织通过了海盐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的专项验收。2006年10月9日,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组织通过了杭州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工作的专项验收。(三)竣工验收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