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第七条甲方责任:1、办理报建、报装手续,有关费用。?2、在开工前向乙方提出设计、施工图,提供工程有关部门技术资料、设备、主要材料和要求。3、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并于有关部门部门进行图纸会审。4、搞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施工用水、用电至工地范围内。5、在施工期间,如甲方需要设计变更,甲方必须以书面通知或提供更改图纸给乙方。第八条、乙方责任:1、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机具,自行搭设临时设施及有关安全设施。2、乙方要遵守省、市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有关部门规定,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导致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经公司以上技术部门审定批准,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4、及时向甲方送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报告,提供施工施工工作计划,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等。5、验收合格前,工程产品与半产品均由乙方负责保管。6、乙方施工期间,如有工艺技术方面上的更改,必须报经甲方审批。7、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建、报装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第九条、工程质量、保修1、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及现行建筑安装施工规范施工。甲方按国家现行建筑安装质量验评标准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如果是乙方造成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返工修复,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有乙方承担。2、保修期: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而造成的材料质量问题(电气光源除外),乙方负责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后补充修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负责人:电话:电话: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