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诉求,确保了无涉检越级上访问题发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与司法部门、公安边防派出所和基层社区组织加强协调配合,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尽快融入社会,共审查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档案等材料80余份,走访基层帮教组织和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家属近百人次。三是大局意识不断增强,有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通过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为投资者和经营者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对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予以严厉打击,对2016年发生的涉毒犯罪案件6件6人和一起跨省制售假冒化肥的团伙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惩处,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查处职务犯罪的同时,预防部门深入发案单位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查找犯罪手段、发案原因、犯罪特点、监管漏洞,形成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对重点乡镇进行法制宣传,以案释法,建立起了案后追踪机制和犯罪预警机制。对所查处的每件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总结,做到办理一件案件、加强一个班子、健全一套制度、促进一个单位发展,努力扩大办案规模效应,从源头上遏制涉农职务犯罪萌芽。通过多年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开展,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必须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绝非一蹴而就或忽冷忽热,只有摆上重要位置,毫不松劲地真抓实抓,才能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在创建工作的载体建设上,要不断加以创新,体现不同历史阶段鲜明的时代特色,赋予文明创建以新的内涵;三是必须与履行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把文明创建活动融入到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做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