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提请政府统筹解决,在政策、组织、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动问题及早解决。区安置房中心要做好在建安置房项目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实际,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提升综合治理成效。各物业管理单位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上报单位负责同志、联络员姓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给区物饰办。各物业管理单位请于2018年每月20日前报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统计表(附件2)和当月工作小结给区物饰办;12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区物饰办联系人王**,联系电话8259**,邮箱:lx**@。附件1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人员情况表填报单位:单位负责人职务电话手机电子邮箱联络员职务电话手机附件5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盖章):统计日期:2018年6月15日至年月日产品质量领域专项治理流通销售领域专项治理维修改装领域专项治理使用管理领域专项治理检查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生产单位(家)查处问题单位(家)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家)查处问题单位(家)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家)查处问题单位(家)检查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管理单位(家)推动新建电动车库(棚)数(个)推动新建电动充电设施数(个)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辆)填表人:审核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