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职责由各部门针对部门特点组织并负责实施本计划,由总务处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四、内容(一)消防操作管理制度1.校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为学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供人员、资金、设施;2.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做好计划,检查和培训工作;3.学校设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成员由班子相关人员,相关责任人组成,负责定期检查全学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二)消防培训管理制度1.进入学校工作的新教职工,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考试。2.在职教职工的消防培训:培训有关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以及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预防措施,考核消防器材知识和操作程序;3.培训实行签到制,不准缺席,若有急事处理,必须报请总务主任审批后执行。(三)消防培训计划1.由总务主任制定培训时间、地点、内容;2.进入学校工作的新教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3.学校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消防安全培训(可分批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半天;4.各部门每个月应自行针对岗位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四)培训教育内容1.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及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2)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职责;(3)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知识;(4)有关火灾事故案例及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等。2.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2)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4)报火警以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常识;(5)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6)组织、引导人员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7)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