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医联动协议甲方:乙方:为切实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保护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条例》、《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探索并建立警医联防联动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医闹”行为,正确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解决医疗争议。具体措施如下一、凡有绕乱医院秩序的情况下,又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邀请乙方及时到现场予以协助解决。二、双方在工作中,互通信息,开展一些警民共建活动,不断创建安全、和谐医院。三、甲乙双方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双方共建发展,总结经验,开创警民共建新局面。四、乙方定期到甲方检查指导安全保卫工作,督促医院搞好各项安全,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五、甲乙双方在处理各种问题时,要公正、公平,维护医院职工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六、甲乙双方要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形成学法知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七、甲方积极参加政法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及时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安全管理知识。八、创新警医联动机制,持续改进管理工作,开创警医联动工作新局面。九、此协议有效期三年。甲方:乙方: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盖章盖章二0一七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