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63KB

文档介绍
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总指挥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对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修改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二、专项方案1、预防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2、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