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有机统一。五要改革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完善能源监测体系。建立全社会能源统计制度,针对不同调查对象,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等多种手段,搜集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资料,核算分行业综合能耗数据。一要完善能源供应统计调查体系,建立包括中石化、中石油、各煤炭供应企业等在内的能源销售去向定期统计报表制度。二要建立能源效率水平监测体系,尽快建立主要耗能产品单耗监测指标。三要建立能源统计监测机制,制定能源统计监测发展纲要,实时对能源消耗占全市80%以上的企业和行业监测并逐步对全社会用能进行监测。六要扩大联网直报范目前国家将年耗能在1万吨标准煤的千家能耗大户纳入了联网直报范围,**省确定了百家能耗大户作为直报对象。随着条件的日逐完善,可逐步扩大联网直报的范围,将能耗大、影响面广的大中型企业纳入到国家、省直接控制和掌握的范畴之内,使国家、省从宏观的角度在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能源消耗状况,这样不仅对推动能源统计工作的开展起到示范作用,而且有利于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和地区间的横向对比。七要强化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虚报、瞒报和篡改统计数据属违法行为,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种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统计法》,在全社会树立起依法统计的意识,重实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使能源统计工作真正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八要加大能源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执法检查主要应针对能源统计人员落实情况、报表报送时效性、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原始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等方面开展检查,做到执法检查经常化,制度化。对在能源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使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进行处罚,增强统计法的震慑力;要将审核或评估上报数据中存在较大疑问、质量较差的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对存在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切实把能源统计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做到统计报表数出有据,手续完备,真实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