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上既维护裁判员的尊严,又使其心情舒畅。其他裁判在与一裁配合中应做到“雪中送炭”和“锦上添花”,且勿“画蛇添足”。信任和尊重加上适时帮助,才能完成执裁任务。 (2) 默契与及时:一、二裁,司线员,记录员彼此之间建立高度的默契,及时给予对方有效的帮助,这就要在判断过程中,能彼此了解对方一抬头、一举目、一伸手时,所迫切想知道的情况。因此,也就要求及时地采用“手势”或“目示”等相互理解的方法,向对方表达出自己所看到的情况,以便对方作出正确的判断。之所以非常强调“及时”,因为场上的情况瞬息万变,如不能及时地弄清当时发生的情况,则“时过境迁”会造成错判漏判。须知,在关键比分,关键局时,错判与漏判其后果是一样严重的。 (3) 准确与快速:随着气排球运动的发展,要求裁判员的判断既准又快。首先是准,在认真的基础上,只有做到准确的判断,如实地反映出实际情况,才能体现“公正”。否则,虽然在认识上想不偏不倚,但实际工作中却错漏不断,判断不准,在客观上势必造成不够公正的结果。与准确同时伴生存在的就是快。持球就是持球,球落地就是落地,准确判断不能含糊,在此基础上,把运动员的犯规动作与裁判员的哨声紧密地联系起来。如运动员犯规时,裁判员没有及时鸣哨,而在做第二个动作时才响哨,给人的感觉是慢一拍,没有节奏。导致运动员怨声载道,所以要求我们必须在准的基础上鸣哨要快速及时。 (4) 分工与职责:一次高水平的裁判工作,是全体执裁人员的辛勤劳动,并非一裁个人能力所及,因此要明确分工,加强配合。一裁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对技术犯规判断上,队员触网,过中线犯规应交给二裁判断。界内外的判断主要依靠司线员完成。如一个球打在线的附近一裁不应过早打手势,而应等一下司线员的旗示,在二裁一侧的打手出界,球从标志杆外过网等,要靠二裁帮助判断,不急鸣哨作手势,在比赛过程中,一裁应充分相信其他裁判员的判断,除非对明显的错误,一般不要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