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测量人员利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分别控制沟槽中心线和高程,并在槽底设控制桩。3.4管道沟槽采用人机配合开挖。管沟位于道路一侧,测量人员利用经纬仪和水准仪分别控制沟槽中心线和高程,并在槽底每隔10米设一控制桩。沟槽尺寸严格按设计给定的沟槽断面进行施工。3.5在沟槽开挖期间,对于已标注处的地下障碍物应先挖探坑,暴露出障碍物后再进行开挖,必要时采用人工开挖方式。障碍物暴露在沟槽内时必须采用支、吊等方式进行保护。保证供水、排水、煤气管道、各种电缆、光缆等各种地下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证施工过程中的电杆、树木等的稳固。3.6在行人车辆必经的地段应在沟槽上架设临时便桥,以保证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在建(构)筑物及电杆附近或遇土质松软地段挖槽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确保周围建(构)筑物及电杆的安全,当回填时支撑和支护方可拆掉,必要时沟槽应采用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视现场情况采用相应的支护方法以保证安全。3.7沟槽开挖完毕应及时填写沟槽质量检验表,并及时请甲方、监理验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槽前用人工清槽。开挖后应尽快缩短晾槽时间,减少雨水灌槽的机会,最好开出一部分槽,立即管道安装。及时交给市政,尽快修路,少影响交通。3.8开挖的位置不能损坏或阻碍任何公共通道、基础性、永久性工程设施,严格按有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去执行。在沟槽开挖期间,必须保护沟槽两侧永久型工程设施的稳定,各相邻构筑物在施工中和施工后应能保证其不致于发生沉降、倾斜、塌陷,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甲方、监理,协调解决制定拆迁方案或改变设计位置。3.9路口施工的位置采用人工配合机械开挖方式,施工时工作范围内设临时围挡,并设专人进行巡视,防止意外发生,管线施工完成后对道路进行临时恢复,便于通行。3.10运输土方利用10T的自卸汽车配合,开挖过程中尽量采取随挖随运走,以减少占用场地影响施工和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