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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会发言材料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应该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加强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和严格监督相结合,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同时党内监督要和国家机关的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作用。具体而言,学校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领导干部不仅要向切实履行职责,根据要求,做好述职述廉,及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来自同级和下级的监督,认真履职、规范履职、阳光履职,落实民主管理,做好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群众的关切,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和民主评议,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纪委作为专责监督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纪委必须旗帜鲜明的讲政治,加强学习,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切实反对四风,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的建设,强化自我约束,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学校党委和行政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校校园环境,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保驾护航。(纪委办、监察处朱亚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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