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过分强调经济效益可能产生非社会期望的反效果。而媒介的主要功能在经由节目品质、多样化及免于商业之影响等价值观,以服务于阅听人,形塑尊严、识道的大众。何况由于商业主义的扩张,媒介作为公共领域之本质已渐失落,无法落实言论自由。因此,政府的介入是必须且有益的。此派论者主张,政府需扮演积极的、主动的角色。上述两种观点,在我国均有重要影响。持“市场经济论”的人认为,政府的介入有可能影响新闻自由,因而他们提出了“松绑论”、“脱钩论”等等。新闻学者程世寿认为,从屮国的国情与当前的新闻实践情况看,我们更应强调“社会价值论”。笔者赞成这一观点,这就涉及到对“新闻自由”的看法。新闻自由这一口号,是英国资产阶级政论家约翰?密尔顿1644年在《论出版自由》中提出的,1789年8月被法国载入《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同年被美国正式列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并被视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新闻法规。但新闻自由是历史进程中的一种社会现象,有其不同的阶级属性;新闻自由是一种有组织的新闻活动,要受不同的阶级、政党或社会集团的控制;新闻自由和新闻纪律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既不可没有新闻自由,又不可没有新闻纪律。在我国,新闻自由有广阔的天地,但它有明确的阶级内容,是一种有纪律的自由。现在有的人认为党和国家通过新闻阅评等对新闻工作管的太多、太死,感到新闻不自由,提出党对新闻工作要“松绑”,“新闻工作要与党的组织”脱钩,这种认识既不符合“新闻自由”的本质含义,又不符合我国的实际,是十分天真和十分有害的。注释①该定义表述出自2002年出版的《点击传媒一一湖南新闻阅评撷英》一书“前言”部分,蒋祖?@著②苏进跃:《新闻阅评定义、规律、原则初探》,《湖南社会科学》2005No.6P187-P189③刘晓程:《论“新闻阅评”之不同于“媒介批评”》,《今传媒》,2005年第4期(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