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村都组织了3家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帮扶,并明确帮扶责任。XX年,1家成员单位共整合8万元帮扶资金用于包联村基础建设和生产发展。三是骨干企业结对帮扶。按照分级负责、部门牵头、县为主体、行业管理的原则,我们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扶贫办名义联合制发了《关于实施XX年“村企对接”扶贫工程的通知》,组织家骨干企业结对帮扶XX年的个省定贫困村,支持个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以“村企对接”为重点的社会扶贫工作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湖北京兰水泥有限公司为xx村捐资10万元用于该村建设,彰显了该公司的社会扶贫责任。(五)抓资金监管促项目落实到位。为了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利益,确保扶贫项目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富民工程”、“亮点工程”。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老区和插花贫困地区专项扶贫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政策性、安全性和实效性。一方面,正确把握项目申报和资金投向。为避免资金分散使用,确保专项资金效益最大化,我们将资金集中用于整村推进扶贫重点村项目建设。在项目资金使用中,我们坚持严把“五关”,落实“五制”。即严把项目选定关,落实项目群众公选制;严把工程质量关,落实项目建设合同制;严把资金使用关,落实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把监督管理关,落实项目公示公告制;严把项目收尾关,落实竣工验收制。另一方面,狠抓项目资金督办检查。为严肃扶贫工作要求,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我们采取“三级督办”(即帮扶县领导定期督办、项目主管部门经常督办和镇负责人驻村督办)的工作方法,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全年没有出现一例挤占、挪用、调项、留的现象,确保了有限的扶贫资金用在实处,充分发挥了扶贫效益。一年来,我们在实施整村推进的过程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精准扶贫,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工作创新,全力开创我县整村推进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