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县迎“七一”唱红歌比赛,荣获乡镇组一等奖;在布洛陀民俗文化旅游节期间,认真组织11个队参加朝拜布洛陀、山歌、“圣女池”三决战、斗牛、抢花炮、摩托箩拉西红柿等比赛项目,其中参加斗牛比赛取得第一名,参加摩托箩拉西红柿比赛中男子、女子均获得第三名;参加“圣女池”三决战比赛获得第三名;参加抢花炮获得第五名。凤马村参加南宁国际龙舟邀请赛,获得男女组小龙舟第二名,男女组大龙舟第五名,男子组第五名;参加百色右江区龙舟大赛,获得女子组第一名,男子组第二名,男女组第三名;组队参加县“公仆杯”气排球比赛获得了第三名。四、规范管理(一)我们综合文化站建立健全了设施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建筑物完好,各种功能齐备,提高各功能室设施的运行效率。坚持公益性质,保障所有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改变其用途。(二)建立财产登记保管制度。实行站长负责制、专人保管制、损坏遗失照价赔偿制,配备的桌椅、电脑、报刊图书等所有财物要登记造册。遵循国有关资产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器材,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使其功能完好,确保所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防止丢失毁坏。各种设施、财物一律不准外借,不得随意拆卸,不得占为己有。(三)明确规范要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必须保证网络信号接通,防止线路破损、接触不良导致信号不畅。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计算机、投影仪器等硬件设备,保证设备工作环境的洁净、通风、干燥,注意防尘、防潮、防热、防盗。认真做好平时的工作记录,掌握农民群众对文化信息资源有关服务的具体需求,充分发挥和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和资源。接受各级领导的业务指导,做好书刊分类、贴标、上架,书目造册统计、借阅登记备案等工作。(四)实行文化惠民服务。要求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配证上岗,积极做好接待群众、上网管理、电视及投影视频设备的使用服务、书报刊借阅登记整理等日常事务,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