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庭院绿化,加大农村绿化扶助力度。三是出台政策鼓励非规划林地造林。扎实推进“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和“种植珍贵树、建设新农村”行动工作。如县林业局近两年,筹集了?多万元资金和?多万株苗木扶助乡村绿化,有关新农村建设挂钩单位也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农村植树绿化,建立小公园等改善村容村貌。4、强化管理,巩固成效。我县各级各部门在注重造林绿化的同时高度重视绿化成果的保护和管理。一是加强园林绿地的管理,制订了义务植树管理制度和城区绿化管理保护办法,按照部门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管理范围和职责,明确城区园林绿化由县园林所和城区监察大队负责管护,乡村所在地绿化由所在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管护。园林所对城区绿化实行了分片包干的形式,把城区绿化的管理落实到各责任人,确保绿化成效。二是在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采取重点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重点打击与预防教育相结合的做法,认真开展林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我县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林业等部门成立了林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队,对全县范围内乱砍滥伐、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加工木材、非法占用林地、破坏古树名木,盗挖珍稀树种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震慑了涉林违法犯罪分子。三是深入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狠抓生态公益林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生态公益林管理体系不断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维护生态安全。四是建立健全了有效的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治机制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机制,有效地控制了防止松毛虫、竹蝗等森林病虫害的危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以及森林火害的危害。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巩固了绿化造林成果。总之,我县国土绿化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力,注重宣传发动,强化责任意识,狠抓措施落实,取得了可喜成绩,生态文明建设迈出了新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