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严重的终止其比赛。3.比赛期间,参赛选手和裁判员需要上缴个人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等电子产品;参赛选手不得使用个人笔记本电脑。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场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5.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电源问题影响比赛,参赛选手不得自行处理,请举手示意,由赛场工作人员解决。6.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须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比赛过程中如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向监场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具体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7.当听到比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所有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赛场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开放赛场(一)比赛承办方积极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二)在不影响选手比赛和裁判员工作的前提下提供开放式场地供参观者有序观摩。(三)参观人员需经过登记审核,安检和检查携带的物品后方可进入赛场。参考资料(一)《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编,2014年05月第1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二)《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编,2014年07月第1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其他事项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的规定,对有失公正的评判,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有权提出申诉。申诉人需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之内上交大赛组委会。2.比赛结束后,组委会将拟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立争议期制度,接受各单位的举报与申诉。举报与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的举报与申诉应写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并签名以示负责;单位提出的举报与申诉应写明联系人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并加盖公章。组委会将及时调查事情的真实情况,并对调查结果经研究讨论后作出相关决定。争议期结束后,正式公布获奖名单。3.本大赛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