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局局长。成员单位:州国土资源局、州安全监管局、州水务局、州环保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公安局、州气象局、康定地震中心站。工作职责:负责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的监测与防范工作,密切监视震情发展趋势,通报余震信息,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余震防范,做好灾区气象保障。加强对灾区环境污染监测和防控,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检查、监测力度。加强灾区市场运行监测,防控市场异常波动。3.3.7治安维护组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副组长: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武警甘孜支队支队长工作职责: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灾区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的警戒,负责开通应急通道,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必要时在灾区实行交通管制。3.3.8新闻宣传报道组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副组长: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州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局、州委外宣办、州防灾减灾局,州科技局、州外事台侨办、州卫生局、州国土资源局、甘孜日报社、甘孜州广播电视台。工作职责:负责抗震救灾期间的新闻报道和宣传工作。负责境内外记者管理和服务,在灾区建立临时广播或新闻站,让灾区群众能及时了解抗震救灾工作,加强对灾区群众的科普宣传教育。3.3.9灾害评估组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副组长:州防灾减灾局局长、州民政局局长。成员单位:州发改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管理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局。工作职责: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评估工作,对灾区的灾害损失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和核实,协调开展危险建筑物、构筑物鉴定工作,快速评估地震灾害损失。3.3.10物资接收组组长:州政府分管副州长副组长:州民政局局长、州红十字协会会长。成员单位:州财政局、州商务合作局、州外事台侨办。工作职责:负责国内外捐赠的救灾物资、资金的接收和发放工作,按规定安排使用国内外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