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通过后,即开始进行正式谈判,讨论贷款协定和项目协议草案,并签署贷款谈判纪要。完成谈判后,经我国政府和亚行董事会批准后,由亚行行长和我国政府及执行机构的代表在贷款协定上签字,贷款协定即告成立。⑸项目贷款按照协定进入执行阶段,我国方面由项目执行机构选择和聘请咨询专家详细进行工程设计,并准备招标文件,采购机器设备,进行土建工程和安装。亚行方面审查和批准执行机构的行动,检查项目执行机构提交的季度进展报告,实施贷款拨付,并开始派出考察团。⑹实施亚行贷款拨付,由项目执行机构的财务部门根据所需求支付的合同或采购清单要求向亚行提出提款申请书(包括申请提款的总金额及用途范围;支付款项分类一览表,汇总表;授权提款人的亲笔签名)。贷款拨付方式有:直接拨付方式;偿付垫款方式;承诺拨付方式和周转金拨付方式。⑺项目完成后进入项目评价阶段,项目准备投入运作。亚行关闭贷款拨付帐户,并准备项目完成报告,对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价,写出项目效果审计报告。对借款机构或项目单位来说,项目的完成并不是终结,还有还本付息的任务,需要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去完成。四、申请借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的程序与世行和亚行贷款程序基本相类似: ⑴项目申请。由项目执行机构逐级提出贷款项目建议书,经审批立项后,由对外窗口部门向基金会提交备选项目。⑵项目确定。由基金会派出项目确定组,经过考察,明确项目的组织和执行机构及受益对象,并提出项目确定的考察报告。⑶项目准备。详细了解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等,提出项目准备或预评估报告,征求借款国政府意见。⑷项目评估。⑸贷款谈判。⑹贷款协定批准。⑺签署贷款协议。⑻项目执行。农发基金组织的贷款项目,一般委托其他国际机构进行评估和监督项目的执行。并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行以及亚行等金融组织签署协议,有效利用这些有条件的、现成的国际机构的技术力量,采取委托的办法,为其办理贷款业务和监督各个项目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