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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公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公寓文明公约公寓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为保证同学们有一个安全、卫生、安静、舒适的学习、生活、休息环境,现就学生在公寓内的文明行为提出以下要求,全体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晚归者,要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情况,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原则上不允许夜不归宿,特殊情况不归者,因提前办妥请假手续,报公寓辅导员处备案,绝不允许时候补假;2、爱护公共财物。对室内的家具和楼内的各种设施、物品要精心保护,保持楼道、走廊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在楼道、走廊上乱吐骨头、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3、不私自转借、配制寝室钥匙,离开寝室要关窗、锁门。公寓内不留宿非本室的外来人员;4、不在宿舍内打闹、喧哗,出入宿舍动作要轻,不影响他人的正常休息和活动。不在午休,自习和就寝时间内吹、拉、弹、唱及高声喧哗、拍球、踢球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行为;5、不出现在宿舍内吸烟、喝酒、赌博等与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行为;6、不使用任何灶具,不在宿舍内违章用电、乱拉电线,不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器)、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7、亲友来访,须出示证件,登记后按规定方可进入宿舍;8、寝室就寝情况检查时,实事求是,做到无冒名顶替及检查后又无故离开寝室等不良情况;9、不在公寓楼内、宿舍内停放自行车;10、自觉执行学校关于学生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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