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奖励处罚。十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甲方生产现场用原材料吊运、协助货物上下车等工作。2、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所有规定和指示,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操作证等有效证件。3、乙方必须24小时值班,有事请假必须经甲方工程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找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替换值班。4、施工过程中,必须保障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施工进度拖延延误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元。5、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自有人员的现场安全工作,并对由乙方因违规操作造成的自身或他人的人员伤亡,机械损坏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负相应的责任。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7、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按合同完成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三天内无条件退场,并相应承担在承包作业范围内造成的一定经济损失,承包费用根据完成的工作量扣除经济损失后给予计算。8、安全文明施工: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及甲方指令执行。9、乙方负责塔吊的日常运转、保养及维护。十五、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完成后即行终止。(有特别约定的以特别约定为准)十六、其他1、本合同同时执行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奖罚制度。2、现场发生的零工大工按元/工日,小工按元/工日,必须在自发生之日起三日内经施工员、技术总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过期作废。3、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特别说明:在项目部安全部门下达安全技术交底及项目部提供安全硬件防护的前提下,乙方未按要求执行操作,乙方则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全部人员的安全问题,若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