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追求法律结果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追求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结合。六、法与正义从整体来看,公平正义对法律的意义可从以下几点来认识:(1)公平正义是法律善恶的评价标准之一,指出法律的最低人道主义要求;(2)公平正义推动着法律的进化,使得法律日益重视平等价值;(3)公平正义对法律的制定及实施提供全方位的指引作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均需要坚持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建设法治中国,就是要使社会成员的正当利益和合理诉求平等地在法律中得到表达和体现,公平地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维护,并在法律的支持下公正地得到实现和满足。只有这样,才能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三类:应急性的凑字数原理一、法的局限性(任何法治问题,都可以另起一段,指出法律的局限性)法律的局限性体现在:(1)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有局限性。有些社会关系并不适于法律调整。(2)法律具有稳定性和保守性。法律不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新的社会。(3)法律具有普遍性和概括性,可能造成实践中对法律理解的不统一。(4)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需要协调法律、道德、政策的作用。二、任何问题的解决,都需要坚持一定标准——这个“标准”怎么确定?一般的原理是:(1)合目的性原则。***问题的解决,必须要符合事物本质的目的,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2)合工具性原则。采用***措施,必须要衡量该措施是否是最恰当的措施,要进行个案平衡;(3)合比例原则。任何具体措施的采用,都必须要符合“必要性”以及“最小伤害”原则。【最后一行,请允许我向各位考生表达最诚挚的祝愿:祝愿你们都能顺利通关。司考,永不再见!】链接:http://pan./s/1mg3cx7M密码:th4c单纯的课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通过补充,达到内容的完善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