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单”。在设计过程中,公司内部各专业之间提出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提出更改专业的该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或单项负责人确定;公司外部提出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设计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确定;设计审核提出的更改,由各级审核人确定。7、设计输出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编制设计文件,由综合部组织装订成册出版。每个建设项目的总册及各单项工程分册都应编制全套设计文件。全套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及附录、概算或预算编制说明及概(预)算表格、设计图纸。根据设计文件分发单位的不同需要,按全套设计文件、总体部分(总册)文件。全套概(预)算表、施工图纸及说明等分别装订出版。8、设计审核(1)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完成之后应进行自审和逐级审核。设计文件的一般校审流程如下:自审(互审)——部门内审——公司内审——预评审——评审;(2)设计校审工作要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各级负责人的审核重点应遵循公司设计生产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规定;(4)各级审核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表”,设计人员应对审核意见进行逐条处理,记入处理意见栏并签字。如发现不合格,应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规定处理;(5)院主管、部门主管应对设计文件进行质量评定,填入“设计文件质量评审表”,同时填写“技术文件质量评定报告单”,对该设计文件作出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是否符合设计规范、顾客及社会要求、设计深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等。根据以上严格的质量管理流程,完全能够满足客户对工程服务组织方案的完备性、合理性、科学性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1)项目设计过程控制流程图甲方需求甲方满意设计策划流程设计输入流程甲方提供资料控制设计输出流程设计评审流程设计验证流程设计产品出版流程设计确认流程设计输出产品归档流程设代服务流程设计产品交付流程不合格品控制流程设计更改流程形成文件、记录形成文件、记录形成文件、记录形成记录形成记录形成记录形成文件、记录形成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