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研究。会同省医保局出台儿科(儿保)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开展妇产(妇女保健)等妇幼健康服务价格研究,提出价格调整建议方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探索推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一类补助、二类分配”试点工作。探索开展妇幼保健机构备案制人员职业年金试点工作。36、加快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遴选1-2家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以及医院章程制定试点工作。指导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督促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九、依法加强质控监管37、规范产前诊断技术服务。委托省产前诊断中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定期开展质量控制和校验,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组织2019年度产前诊断(筛查)技术考核工作。会同省卫生监督所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地各机构落实相关规范指南。38、规范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加强辅助生殖机构动态监管,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定期开展质控和校验检查,建立退出机制,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规范有序发展。39规范生育技术等服务。委托省卫生监督所对个体诊所违法开展生育手术进行专项整治。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报名考核信息系统,与省卫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加强人员监管。40、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定《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联合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实施出生医学证明集中进档案馆工作。开展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查,重点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各风险点防控和数据报送质量管理。开展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证件管理责任意识,规范证件签发工作。41、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完成市级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工作,强化质量控制,持续性改进服务流程,提高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水平。出台二级妇幼保健院和妇幼保健所等级评审标准,指导各地启动新一轮二级妇幼保健院和妇幼保健所等级评审工作。出台三级妇幼保健院现场验收标准,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三级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