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承担。五、违约责任1、协议各方同意,本合约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合约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者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2、对非本协议各方过错所产生的损失,各方应按照公平原则分担并相互协助向有过错一方请求赔偿。六、免责条款由于目前的技术水平或者成本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由于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约时,由双方共同商议确定七、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该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所有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确定为无效或根据法律被确定为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九、协议终止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合作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协议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书面协议后,可提前终止本合作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终止后,有关客户纠纷由违约方负责承担。同时双方应在30天内销毁所有使用的对方服务标识。十、附责1、如本合同中任何一款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形式对相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和解释。补充本合同或附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需要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过、商谈、修订条款后加签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4、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