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特点是法律至上。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我国,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法律至上首先要确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权力都要受到法律约束,决不允许任何人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在新的历史条件和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我们,要实现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首先就应高度重视对法的遵守和执行,只有在开展法制宣传、人民矛盾化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切实做好工作,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Р二是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掌握着国家政权。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建设法治中国,正需要我们党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党能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才有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平、全民守法。党能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把法治落实到国家治理、政党执政、政府行政各个层面,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事业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保障。因此,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的我们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Р三是作为一名基层行政司法工作者必须要坚持执政为民。依法执政、依法治国是充分而有序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诉求的根本保障。我们党代表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保障人民群众的不同利益群体都充分而有序地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就需要作为公务员的我们,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时心里时刻想着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执政为民。只有这样,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才会得到更充分地展现,我们党才能通过国家权力对这些利益配置地更加权威,充分反映民意。最终实现党的立法是人民利益的体现,执法是人民利益的实现,司法是人民利益的保障,法治建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实现人民的利益这一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