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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健身操舞协会成立申请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队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人选,努力提高运动训练水平;(三)在市体育部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健身操、健身舞等运动项目竞赛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四)在市体育部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市健身操、健身舞等运动项目指导员、教练员的培训、科研、训练等方面的交流和调研;(五)在市体育部门授权范围内,组织全市健身操、健身舞等运动项目裁判员的学习与考核;(六)围绕全民健身计划,积极宣传推动群众健身操、健身舞等运动项目的发展,大力发展健身事业,提高普及参与率;(七)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充分发挥本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五、协会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三)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六、协会经费来源(一)会费; (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其它合法收入。七、召开协会筹备大会: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九日,在体育局一楼会议室召开了牡丹江市健身操舞协会成立筹备会议,到会的有十三个健身操健身舞辅导站代表,人员有:王剑天、武淑清、费恩梅、王成兰、闫玉彬、孔沪军、任丽娟、赵志超、杜雅芹、曲淑琴、王丽均、李丽、祝秀琴、封颖平、孙佩玲等十八人与会。筹备会议上,一致通过了《牡丹江市健身操舞协会章程》;拟产生了以王剑天为主席,及副主席秘书长等人员名单,设立了三个部门及人事安排,负责日常工作推进,即竞赛部,培训部,后勤保障部。为了更好的开展我市群众体育活动,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正确的引导“健身操舞”在我市的推广;对各健身操站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特申请成立“牡丹江市健身操舞协会”。批示为盼牡丹江市健身操舞协会筹备委员会负责人:二〇一九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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