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法制辅导员要指导学校定期开展对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定期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听取意见建议,督促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三要密切与校园周边警务室联系沟通,对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线索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四要加强应急联动。学校和校园保安人员要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联动联勤,确保一旦发生涉校涉园案件事故,警校双方能够快速反应,整体联动,高效开展案件处置、伤员救治、秩序维护和现场控制等工作。(六)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落实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七)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建立行业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会议,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决不能推诿拖延。三要完善机制,提升能力。要把集中行动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四要严格考核,追责问责。要结合本次行动和《白银区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意见》以及评估指标,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工作考核,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安全隐患较多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限期扭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