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人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7、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调解。(2)采取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枣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法:向有管辖权的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执行通用条款40.4、40.5条(1)发包人投保内容:/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执行通用条款40.4条。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捌份(正本贰份,副本陆份)。47、补充条款1、根据承发包双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设计图纸、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实施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结算方式:2.1结算时执行2003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年《枣庄地区价目表》(新城区价)、2006《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及计算规则》;人工工日执行50.50元/工日;工程总造价按照中标让利5%予以优惠(税前),人工费不再进行优惠。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政府发布价格信息。2.2工程规费的计取参《枣建工字【2007】33号》及施工过程中的政策性文件执行。3、本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部位的砼采用商品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