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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方案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44KB

文档介绍
创建,达到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标准的,根据认定标准要求,由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各镇(区)申报的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考评认定,并按程序向省级部门推荐。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强化镇(区)政府的创建主体责任,由镇长(办事处主任)担任园长,实行“园长制”并成立园区管委会,更好发挥镇政府(办事处)在规划引领、机制创新、政策支持、配套服务、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市镇农业、海渔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农业、海渔部门负责加强过程管理和工作督导,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措施,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金绩效管理和开展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监管。(二)加强规划引导。各镇(区)要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要求,结合体地实际,制定区级实施方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完成创建任务。(三)加大支持力度。各镇(区)要积极筹集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园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园创建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完善产业链。(四)完善政策体系。对园区企业在设施农业用地、农产品加工用电实行优惠政策,要创新投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五)强化督查考核。为落实责任和压实任务,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项目,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督查,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六)加强宣传引导。市、镇要加大对产业园创建的宣传力度,注重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创新示范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营造产业园创建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好经验做法,加强典型剖析,报送工作简报等宣传信息,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中山市农业局办公室2018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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