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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方”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路面抛洒物和堆积物时,遇数量少、体积小、重量轻的,谁发现谁及时清理,遇数量多、体积大、重量重的,由巡逻人员及时报告淮南管理处监控分中心通知养护队伍进行清理,同时存在安全隐患的,巡逻人员应在现场警示和维护,直到养护队伍清理完路障。(二)“三方”在巡逻过程中均需纠正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高速,遇已上高速的应立即制止和带离。(三)“三方”在巡逻过程中遇客运车辆、危化品车辆发生故障占道时,必须先期处置(白天150米,夜间200米摆放锥筒)和护尾,隐患消除后方可离开。(四)遇因事故、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道路交通拥堵的,“三方”均应及时到达现场。交警部门应在中心现场勘查处置;交警和路政负责护尾;路产负责配合交警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和施救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事故。(五)“三方”均应加强施工路段的审批和监管。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和纠正。九、遇到职责非重叠和交叉类工作制度(一)路权管理路产在遇河流、立交、上跨桥、人机孔等桥梁下方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发现有任何建设施工、建广告牌、取土、堆积和其他异常情况,首先询问有无行政许可,声称有许可的打电话通知路政核实,无许可的立即制止,通知路政赶赴现场处理。(二)路政、交警遇“路面坑槽”、“桥梁伸缩缝”、“隔离栅”等设施破损,经淮南管理处通知养护部门赶赴现场处理。(三)路政、交警遇交通事故造成交通设施损坏的需经淮南管理处中控通知路产赶赴现场处理。如当场发现交通事故导致设施破损且当事人逃逸的,路政、交警人员应协作查缉;如事故当事人未逃逸,事故处理民警在现场处置时应注意交通设施损毁的情况,遇事故造成损坏的情形应及时通知路产部门。十、恶劣天气联动工作制度遇雾、冰、雪等恶劣天气,需要在主线容留、分流车辆、压速带道等管制措施的,以交警为主,另两方做好护尾和预警工作;淮南管理处需在主线进行铲冰除雪等作业时,交警、路政部门应做好预警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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