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公开招标,乙方参与投标,乙方投标样品的质量和价格符合甲方的需求标准,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客房窗帘、窗纱等一事达成如下供需协议:乙方供给甲方材料,详细如下表:品名规格及材质要求数量单价(元/米)总价(元)备注窗帘见样品窗纱布带铅线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大写:。二、付款方式:1、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付给乙方总货款30%,即元作为定金,合同方可生效。2、产品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凭乙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违约责任:1、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无其他原因未按时付款给乙方的,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乙方;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抽检,如发现乙方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质量低于乙方提供的样品,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乙方需要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作为违约金给甲方,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甲乙双方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存在争议而无法达成共识的,甲方有权将争议的产品送至权威部门进行检测,最终以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测结果表明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按上一条款进行处理;4、乙方未按时供货,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如乙方自约定交货日期迟延履行合同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交货时间: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十五日内(2016年12月23日前)完成。送货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师大仙林宾馆。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至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乙方:仙林宾馆代表人:代表人:2016年11月日2016年1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