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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晓松酒驾悔过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时甚嚣尘土的“醉驾不一定就是犯罪”与“视情节是否严重而定”等官方言论,用身体进行了最给力的“反驳”;入狱之后,修身养性,遥控自己首部电影《大武生》首映,且取得了不错的口碑与票房;闲暇之余,翻译马尔克斯的作品《苦妓追忆录》,并且还为之换了个相当写意的名字《昔年种柳》。在别人看来,可以作为“黑色人生”的牢狱生活,在高晓松的眼中,却成了“穿越回从前过一过父辈清贫清淡清净的日子”。笔者真想说一句,坐牢不带这么抒情的好不好。虽然高晓松的文艺范儿,有点让人吃不消,但是,谁又能否认,这不是一个真实的高晓松?即便这确实是明星的“作秀”行为,我们也当然可以将之视为“沽名钓誉”之举,但是,这样的“作秀”、这样的“沽名钓誉”对于社会的影响,却是积极的。更加上,在追求高曝光率的今天,对于明星来讲,他无论怎么坐牢,都会是一种“沽名钓誉”,他完全可以不这么卖力的“表1演”。在成功的“反面教材”与不成功的“正面教材”之间,你会选择哪一个?相信只要没有道德洁癖,都会不约而同的选择前者。高晓松算不算“真小人”我们无法定论,但可以肯定,他绝不是“伪君子”,他的勇敢、坦诚、坦荡相比于阿穆龙肇事逃逸、臧天朔涉黑斗殴、谢东吸毒、陈冠希玩摄影之类的案例而言,是值得称赞的。再回到先前我们讨论的话题。坐一次牢让身价翻番的事实或许不能否认,但是我相信这是当下娱乐圈里的通病,而不是高晓松个人耻感的丧失;而对于高晓松是否仍有资格担任选秀节目评委一事,在笔者看来,只要这个人对于自己的过错有了担当,而且对社会也产生了较为积极的警示作用,那么,我们也不妨宽容一下当事人。这也就涉及到另外一个比较大的话题了——对待有过“历史问题”的娱乐明星或公众人物,我们应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去评价他?是宽容他,还是努力揭短,抓住他的小辫子不放?在我看来,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位明星是否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明确的责任担当,是否在担当之后对社会产生了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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