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质)在过保密期或废弃不用时,要及时销毁。7、机密数据处理作业结束时,应及时清除存储器、联机磁带、磁盘及其它介质上有关作业的程序和数据。8、机密级及以上秘密信息存储设备不得并入互联网。重要数据不得外泄,重要数据的输入及修改应由专人来完成。重要数据的打印输出及外存介质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打印出的废纸应及时销毁。9、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开信息必须执行分级审核录入、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10、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制度,以有效的对局域网进行监测,以防止保密数据流入公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保障网络的畅通,所录入的数据合法有效,防止数据非法纂改,病毒攻击等。确保市中心数据库平稳运行。数据安全保密管理所有数据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根据数据使用者的权限合理分配数据存取授权,保障数据使用者的合法存取。设置数据库用户口令,并监督用户定期更改;数据库用户在操作数据过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将存储介质(含磁带、光盘、软盘、技术资料等)带出机房,不得随意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露数据给内部或外部无关人员。严禁直接对数据库进行操作修改数据。如遇特殊情况进行此操作时,必须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数据变更申请表》,经申请人所属部门领导确认后提交至信息中心,信息中心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可由数据库管理人员进行修改,并对操作内容作好记录,长期保存。修改前应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应按照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原则制定各类系统操作人员的数据读写权限,读写权限不允许交叉覆盖。一线生产系统和二线监督系统进行系统维护、复原、强行更改数据时,至少应有两名操作人员在场,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及签名。对业务系统操作员权限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操作员岗位调整后及时修改相应权限,保证业务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