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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专项消防方案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标识要明确,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5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Р5)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Р6)在需配置灭火器的一个配置场所,设置灭火器的数量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灭火器不应多于5具。Р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4kg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用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沙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Р7)项目经理部在建点初期要提出消防设施布置方案,并有施工消防分布图。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标准。Р8)项目物资设备部购买消防器材,需到合格的供货方采购及时验收;负责现场消防器材保管,发现有失效器材时及时进行更换,确保器材随时完好性能良好。Р4.3明火作业管理制度Р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安质部门同意,填写《动用明火申请单》方可进行操作。Р2)从事电焊、气焊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焊割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操作。Р3)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动火地点查验,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Р4)进行电焊、气焊前,应由施工人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灭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Р5)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能进行焊割。Р6)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灭火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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