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生计问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其生存能力。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扶贫兜底政策会造成少数贫困户“自愿贫困”。其实,人们大都不会甘愿贫困。但是对于那些生存能力极端低下的贫困人口来说,一方面他们劳动能力低下,无法获得就业机会,有时得到就业机会也难以胜任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能做什么,因此常常表现为无所事事。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扶贫工作中就要看到人与人之间的客观差异,认识到生存能力极度低下的一些贫困人口需要依靠政府的扶贫政策兜底,帮助他们解决眼前的生计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生存能力。坚持“造血”式扶贫,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衡量一个贫困户是否脱贫,使用的一个重要指标是收入。于是,一些扶贫人员将此作为扶贫工作追求的最终目标,想方设法为贫困户“输血”,提高其收入,以达到脱贫标准。其实,这种简单把贫困户收入高低作为脱贫唯一衡量标准的认识,混淆了扶贫任务和扶贫目标的区别,与我们强调的“造血”式扶贫初衷相违背。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促进贫困人口眼下生存问题的解决上,还要着眼长远,抓住教育这个关键,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和发展能力。这才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举措。扶志”,就是要把贫困农民自己主动脱贫之志气“扶”起来,增强他们脱贫增收的主观能动性。“扶智”,就是国家从职业教育、农技推广、信息流通渠道拓展等方面,培育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意识与能力的新兴知识化农民,以开拓致富门道,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如何做到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不让一个群众掉队“扶志以自强,扶智以自立,脱贫的内生动力就会奔涌而出。”市扶贫办人力资源处处长胡剑波说,部分贫困群众之所以贫困,一个重要原因是精神上存在一定的“等、靠、要”思想,因此要让他们彻底告别贫困,首先得激发他们的志气,做好扶志工作。另一方面,贫困还与其受教育程度、文化水平和技能知识有关,因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