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警戒措施派专人负责。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施工现场。(5)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6)拆除项目竣工后,必须有验收手续,达到工完、料清、场地净,并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和相邻建筑、管线的安全。(7)拆除物受自然气候、环境影响较大,密切注意,防患与未然。每个工作日结束后,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去现场检查,确认拆除物是否用加固,做到安全可靠,无事故隐患。2、拆除时安全事项(1)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2)拆除区周围应设立围栏,挂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3)建筑物拆除时,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它部分倒塌。(4)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3、安全管理(1)施工人员进行拆除工作时,应该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拆除过程多属高空作业,工具、设备、材料杂乱,粉尘、日晒较多,作业工人应佩戴安全帽、手套、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为防止砖石、灰尘及切割螺钉等的操作,应佩戴护目镜。拆除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严禁施工人员直接踩踏在轻型结构板上进行工作,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上端必须挂牢,防止高处坠落。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应另外设置配电线路。(2)拆除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指导。为确保未拆除部分建筑的稳定,应根据结构特点,有的部位应先进行加固,再继续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的倒塌,把有倒塌危险的构筑物,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3)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